首页 > 机构设置和职能

承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加强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同有关部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根据县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县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四)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五)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六)编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支出的预算和决算;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七)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抓好全县流动人口、城市和城镇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推动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九)负责全县公民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奖励工作。

    (十)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

    (十一)承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电子政务、信息、保密、督办、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转工转非计划生育审查、车辆管理、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具体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宜;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国家公务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的各股室组织的各类培训;负责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全县表彰工作;编制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拟订国家和省补助我县经费和县级事业经费、避孕药县经费使用方案;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县级政府采购计划;对国家和省、市级补助我县和县级下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社会抚养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乡计生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研究财政投入的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体制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等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贯彻执行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负责生育审批管理和《生育证》发放工作;负责中高考加分的审查;负责组织对全县证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调查处理上级机关及领导批办的重要案件,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

    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流动人口、城市和城镇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的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的落实。

    (四)发展规划股

    负责提出我县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编制全县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范;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负责有关计划生育的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县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负责对全县计划生育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落实好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人员摸底、申报、审查和奖励资金的发放;负责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落实及奖励资金的发放;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宣传教育股(药具管理办公室、承德县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协调人口理论学习与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研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避孕药具的计划调拨和发放;负责避孕药具知识的宣传普及;抓好对乡(镇、街道)、村药具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做好药具管理、使用;开展药具优质服务,促进孕前型管理,依法公布计划生育科研和技术服务信息。

    (六)技术服务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级主要职责:负责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计划生育科研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引入项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广使用规章、规范和标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预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与管理和病残儿鉴定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建设,指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及有关管理工作。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年度协会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各类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方面的各种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组织和落实;负责争取和协调有关国内外合作项目,负责计生方面各类国际国内有关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监督;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