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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工作职能:(一)负责全县六条干线公路(两条国道、四条省道)219.453公里、列养的九条县级公路384.924公里、三十条乡级公路413.2公里的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养护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公路绿化、养护中心建设等工作(二)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帮助全县县级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客运、货运、驾校检测、维修业等工作,负责水上运输业的管理及水上运输安全监督,负责船舶运输设施检验工作。(四)负责养路费征收、运管费、客票附加费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以及协助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2日    来源:县交运局 【字体:  打印
 (一)负责全县六条干线公路(两条国道、四条省道)219.453公里、列养的九条县级公路384.924公里、三十条乡级公路413.2公里的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养护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公路绿化、养护中心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帮助全县县级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客运、货运、驾校检测、维修业等工作,负责水上运输业的管理及水上运输安全监督,负责船舶运输设施检验工作。 
(四)负责养路费征收、运管费、客票附加费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以及协助税务、城建、教育、保险等方面业务的代征。 
(五)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股级干部管理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汽车专业和与交通相关的专业工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负责交通系统成人教育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七)指导交通行来公安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