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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和职能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来源:县统计局 【字体:  打印
 


     一、统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承担安全、后勤保障、对外接待等工作;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拟订全县统计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管理和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标准。制订县统计标准并监督执行;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专业统计基础、基层业务的规范化建设;组织乡、镇统计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二)综合统计股。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汇总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公安、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及福利业、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金融等统计数据;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编制全县资产负债表;开展分析研究;审核、评估统计调查数据;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三)农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和农林牧渔业、农业产值、农产品产量、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农业产业化、农村住户、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统计调查;承担农村社会经济运行、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以及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和发布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四)工业和能源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含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集团)、能源统计调查,开展科技、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对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研究,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五)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限额以上餐饮业能源消费,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成品油流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民营经济、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个体、私营和混合经济税收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六)社会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建筑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外商投资、对外借款、劳动工资、城镇就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城镇人口监测、妇女儿童统计监测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国际国内旅游、境外投资、涉外税收、银行结售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商检、对内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内资等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二、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统计局设置事业单位3个,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一)承德县普查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各种抽样调查工作,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提供社会经济信息。
    (二)承德县农村经济调查队:负责农业统计、农村住户统计、农村地区经济统计、乡村社会经济统计、农村社会调查分析、农村社会经济信息提供、农民生活水平监测、农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三)承德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本县城镇居民收支水平的监测、价格指数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以及上级统计部门和城调队交办的其他社会经济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对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分析研究,指导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30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