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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匠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来源:鞍匠镇 【字体:  打印

安匠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两个着力”的精神(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乡村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根据《承德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乡党委、政府决定利用三个半月时间,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整洁优美的农村环境和健康文明乡村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整体合力。科学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农村环境卫生、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保洁服务组织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强化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使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面貌发生明显改变,实现村容整洁和乡村文明。

二、主要任务

此次行动重点抓好“六大”工程建设:

(一)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加强山、水、林、田、村综合整治,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体系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合理安排综合整治的规模、布局和时序。要着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小流域治理、造林绿化、植被破坏治理、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

(二)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工程。清理村庄四周、街道、房前屋后及连村道路两侧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灭卫生死角;清理村内的粪堆、柴堆,严格控制畜禽乱跑,实行舍饲圈养;强化集市、河道、坑塘、学校、旅游景区周边、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部位的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所有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各村要推行“户清、村收集并集中清运”的原则。

各村要积极建立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加快农村改厕、改厨、改圈、改能、改水步伐,消灭露天粪坑,清除院外私搭乱建厕所,推行无害化处理的卫生型厕所。暂不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铺设简易管道或沟渠排污,基本消除污水乱泼、溢流现象。

(三)乡容村貌整治工程。集中清理村庄、交通沿线及窗口地带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拆除、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修缮破旧围墙和房屋、墙壁及废弃圈舍等;疏通沿路排水沟渠,搞好路边沟以内和路肩外绿化带的清理整治;及时清理道路和街道两侧,房前屋后建筑垃圾材料、柴草和杂物;取缔占道经营的路边废品收购和车辆管理站点,规范路边废品收购和车辆修理站点的门前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广告设置,取缔小广告和乱贴乱画。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要逐步取缔马路市场,彻底解决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阻碍行人和车辆通行现象;对定点市场、商铺加强管理,杜绝场外经营,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规范门店牌匾设置,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确保清洁卫生,经营规范有序。

(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以创建绿色家园为主要目标,加大“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力度,实施公路和街道两侧绿化、村庄公共绿地、庭院绿化;村庄街道两侧墙体粉刷防水涂料,要按照连片、连线,统一色调的要求,进行整体美化,体现我乡地域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旅游特色;村内主干道、公共场所、文体休闲活动场所要安装路灯,实现村庄亮化。

(五)幸福新村环境整治工程。安匠村(基层建设年村)、后沟村(新民居村)以及公路沿线村是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全面工作的开展。安匠村(基层建设年村)、后沟村(新民居示范村)要以“三新六有”为基本内容,同时做到“四化一处理”(道路硬化、街道亮化、庭院净化、村庄绿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改旧村要以“五改”(改房、改厨、改厕、改水、改能)为重点,加大村庄危旧房改造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水平。

(六)长效机制建设工程。一是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逐步改变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培养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各村都要达到“三有”标准,即有必要的环卫设施,要在合理位置建有3---5个垃圾池(标准长5米,宽4米,高度1.5米,24砖墙头,打底,水泥抹面),有条件的村配备垃圾箱、垃圾清运车和保洁工具;有专门的垃圾填埋场,各村要设有1---2处垃圾填埋场;有环卫人员,各村成立2---5人的保洁队伍,可以由村两委成员、村综治联络员和村护林员兼职,负责本区域内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三是有健全规章制度,制定村规民约、环保公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明确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落实好“门前三包”,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并吸纳村民代表参与监督,确保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不反弹。

三、实施步骤

此次行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6日-9月12日)。各村、各单位要成立领导组织,召开组长、村民代表、党员等不同人员参加的动员会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3日-10月31日)。

(一)村容村貌整治行动(实施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乡镇中心村和公路延线的村庄四周及村内巷道、街道、房前屋后、连村道路两侧的各类垃圾全部彻底清运;设立垃圾固定存放点或垃圾池,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同时其它村也一样要做到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地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整街洁的目标。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拆除、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修缮破旧围墙和房屋、墙壁及废弃圈舍等;进一步规范和绿化、美化、亮化,使公共活动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二)窗口地段整治行动(实施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加强乡直各单位和安匠村各门脸店铺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做到基层建设年村和新民居建设村“三新六有”,改旧村达到“五改”,创造一个文明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9月12日乡政府将组织乡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全体乡干部、安匠村各体工商户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全体总动员”活动,对安匠村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自交警检查站至高速入口进行重点整治,设立禁停标志,严厉打击车辆乱停;规范店铺牌匾,统一格式和样式,路边牌匾一律取缔,牌匾一律安放于建筑物上;店铺外经营的一律进店,堆放的各种材料以及私搭乱建建筑物一律清除;建立固定垃圾存放点,严厉打击垃圾乱倒现象。

(三)集贸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重点是安匠村、大铺村、湾子村三个马路集贸市场,特别是对乡所在地沿街商户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实现有序经营,对各摊点实行定点经营,彻底解决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解决阻碍行人和车辆通行现象。各集贸市场所在村要设有1至2名兼职保洁员,具体负责市场秩序和保洁工作以及日常管理。

(四)门店经营整治行动(实施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加强对商贩经营管理,积极引导散摊入市、入门店经营,对定点市场、商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加强管理,杜绝场外经营,督导落实好门前卫生;重点规范各经营店铺牌匾设置,做到统一规划,实行“门前三包”制度。

(五)污水污物整治行动(实施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在有条件的村建设污水集中排放设施,铺设简易管道或沟渠排污。各村要实行村民畜禽舍饲圈养,并实施集中治污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督促村民实行“五改”,使庭院净化,院内硬化、绿化,物放有序。及时清理道路和街道两侧、房前屋后建筑垃圾材料、柴草和杂物,实现无乱泼(排)污水,无乱堆柴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

(六)环境保洁整治行动(实施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各村要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池,配备垃圾清运车和保洁工具,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环保公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乡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村活动开展情况分层次进行实地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对按期完成整治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乡政府成立由政府乡长王小风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打好这场整治攻坚战。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责任制,做到责任不留空白、清理不留死角。

(三)严格督导考核乡政府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对各村的考核范围。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定期督导调度、工作通报,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附件:安匠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安匠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小风(政府乡长)

副组长:马国兴(政府副乡长)

姜海峰(人大主席)、

李玉红(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于永贺(纪委书记)

穆长存(组织部长)

黄宪东(武装部长)

王宝玉(政府副乡长)

雒艳香(人大副主席)

于振军(政府副乡长)

成  员:王国民(规划办主任);   宋连杰(财政所所长)

    吕凤新(计生办主任);   李兴民(民政所所长)

    赵春华(农林站站长);   李秀华(办公室主任);

    孙宝林(农经站站长);   王亚军(统计站站长)

刘  军(派出所所长);   管 清(工商分局局长);
        王显涛(养户中心主任); 王建国(中心校校长);  

刘志校(中学校长);     雒长久(卫生院院长);  

魏永平(供电所所长);   孙占林(信用社主任)   

邹春旭(国土所所长)    张宝成(交警队队长);  

刘  学(法庭庭长);     杨春光(水务站站长);   

于清武(林业中队队长);史秀荣(邮局局长);

房振友(网通公司经理);许  靖(动检站站长);

李书会(粮食所所长);   王文军(农技推广站长);

苏  志(供销社主任);   刘汇相(电视站站长);

各村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设常务副组长,由马国兴兼任,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办公室主任由马国兴兼任,副主任孙宝林兼任,成员:雒京梅、贾红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