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能是:
1.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国、省重点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5.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6.负责组织贯彻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县有关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城内高速公路、客运专线相关协调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本区域执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综合交通运输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水路等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10.承担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城市客运工作。
11.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和防止污染等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12.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13.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党组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信息、重要报告、领导讲话、综合性文件、机要、保密、档案、年鉴编纂、督查工作。负责行风、精神文明、行业文化、政务公开、后勤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归口管理行业新闻宣传。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组织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普法和法律咨询。负责全系统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
(三)综合规划股。
负责拟订全县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本级县级以下公路、公路运输站场、水运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上报下达公路建设、养护等相关计划。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四)财务股。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财务核算、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五)人事股。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千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负责劳动争议的协调和处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用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妇女、计划生育和工会工作。负责全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建设管理股。
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水路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县城内高速公路、客运专线相关协调工作。
(七)综合运输股。
承担道路、水路等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海事的有关工作。拟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客运、货运、水运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安全管理股(应急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承担公路、水路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协调防火、防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事项的处理。
(九)审计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
(十)综治股。
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内保、反恐、扫黑除恶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维护公路治安秩序。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提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拟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参与国防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国防运输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更新、调动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承德县板城大街102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4—3011145。
负责人姓名: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