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县政办字〔2017〕84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承德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依法全面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未纳入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的事项,原则上一律不得行使;已经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事项,必须依法行使、按职履责。同时,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修改、取消下放、职责调整等变动情况,及时对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需要变动的事项要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各乡镇(街道)要在接到本通知15个工作日内,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并在其门户网站将本乡镇(街道)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请到承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下载)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