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县政办字〔2017〕33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变动承德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
通 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修改、部门职责调整、国家省市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变动情况,对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全县共保留35个部门行政权力总计3495项,其中行政处罚2711项、行政强制121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16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54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监督158项、其他类144项,行政许可以承德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目录为准(共249项),为使各部门更好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现对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予以重新明确,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