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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财政局关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蔬菜加工项目资金配套及有偿资金偿还的承诺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3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承德县2005年产业化经营蔬菜加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300万元(无偿资金75万元,有偿资金225万元),自筹资金300万元。按有关规定县级财政应配套资金20万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承诺如下:

1、按省开办批复的项目,保证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2、严格按照《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和管理财政有偿资金,保证按规定的还款期限和数额按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