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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3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检察院: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冀财建[2007]57号),现下达你单位2007年基建支出预算(拨款)100万元,专项用于你院侦察技术综合楼项目建设。请列入2007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40409,“两房”建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2006年预算支出科目:015302)。

       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有关规定,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并实施政府采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并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反馈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接受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县财政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