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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06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3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6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补助经费的通知》(冀财建[2006]292号),现下达你单位2006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补助经费6万元。请列入2006年6004款 “矿产资源补偿费支出”科目(2007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1817项,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项)。

       此项资金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基字[1998]732号)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加强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