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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06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3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水务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6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冀财建[2006]261号),现下达你单位2006年基建支出预算(拨款)100万元,专项用于滦河二级水电站项目建设。请列入2006年01类0163款016302项“水利基建拨款支出”科目(2007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05,农林水事务-水利工程建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

     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并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达到预期目标,及时反馈资金的落实情况,同时接受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