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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应急度汛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3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水务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07年应急度汛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07]6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07年应急度汛资金15万元,用于于杖子、王家庄水库应急处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要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项目建设单位要实行公开招标,由水务局和财政局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督。如不能实行招标,按规定统一实行政府采购。

二、要明确项目责任人。为加强项目管理,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水务局要明确一名项目责任人,与财政部门的项目责任人一同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效益情况负责。

三、要严格执行集中支付和财政审核报账制度。该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管理,水务局财务部门在项目报账前,要对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严格的核实,并报财政局审核后,方可列支,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提现。

四、做好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项目设计、责任人的签字材料、验收报告、决算报表、有关请示批复等要整理存档,妥善保管。

五、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的信息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