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经费:
财政收支做到收有据、付有凭,且有政府镇长一支笔签批,各类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发生。
各级各部门拨付的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要有详细的分配方案,按照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的程序发到户。
优抚、救济等资金的发放,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的标准,由民政、财政两个部门共同核实发放。
二、财务状况:
1、乡镇的债权1527496.08元。
2、乡镇的债务3365439.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