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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7日    来源:甲山镇 【字体:  打印

 

 

 

 

 

 

甲镇政[2007]15

 

 

甲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治理

工作方案

 

各中心小学、幼儿园:

学生乘车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重点,尤其是学校布局调整后,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数量剧增,特别是相当一部分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运营证件不齐、车况不好、严重超员等问题,严重威胁学生生命安全。为确保全镇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消除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县政府办公室[2007]130号文件和1116县政府召开的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增强学校的交通安全意识,成立学生用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孔新;副组长梁彦杰、刘玉广、李士珍;成员李志军、胡桂侠、员春风、梁金宇。

二、明确责任

为确保学生用车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的配合,对校车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黑校车”的整治力度,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小学、幼儿园对自有校车和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员,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学校要按上级要求要与学生家长、驾驶员三方面签订安全协议,实行学校、驾驶员、家长交接签字制度;二是各中心小学负责建立学校对幼儿和二年级以下学生乘车实行老师跟车值班制度;三是各中心小学负责与交管部门联系,做好对学生与家长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三、具体安排

1、各小学、幼儿园对全镇校车的行车路线、乘车学生数、驾驶员姓名等基本情况按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配合好公安交警、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联合对全县所有校车进行排查和审验。各小学、幼儿园在此期间要通过采取宣传画、挂图、卡片、讲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

3、各小学、幼儿园要按要求建立完成交接制度和幼儿二年级以下小学生乘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各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学生乘车管理各项制度,值班制度,并引导学生、家长乘证照齐全的交通工具。

4、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将乘车安全治理情况用文字材料于1125前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OO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