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文件

承德县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建[2010]11号

 

承德县建设局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单位:

2010年春节将至,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是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经局班子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局属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厂、开发监理企业、12319热线、大楼管理室、市民广场等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安保工作,加强自身内保和节日期间巡逻检查,确保重要设施和重点部位安全。

二、严格落实各项值班工作制度。局机关春节值班地点定在局七楼值班室,值班电话:3011283,自动传真电话:3011299。值班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编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带班领导要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指挥、协调处置;各部门、单位要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于2月1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三、切实加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维护部门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梳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化解矛盾,为三月初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安全保卫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对发生在本部门、本单位的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必须迅速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维稳办报告。县委办值班电话:3011349,县政府办值班电话:3011461,县维稳办电话:3116399。对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导检查。春节期间,各部门、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值班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对值班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局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附:建设局机关2010年春节值班安排表

 

 

 

 

 

二0一0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