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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0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0〕6号)和中共承德县委、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县字〔2010〕30号),设立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县发展改革局承担的工业的管理及经济运行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技术准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履行医药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将由县发展改革局管理的工业促进局(中小企业局)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中小企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将县信息产业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将原县直有关部门的经济类行业协会职责划入县工业经济联合会。

(六)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革结合,促进全县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七)将原工业促进局承担的电力办公室工作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局,具体是:全县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

(八)将原工业促进局承担的冶金矿产品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受理、上报、审批、发放工作的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局。  

二、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地方性政策规定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系统的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和电力管理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组织与工业经济运行相关的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县医药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国家、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

(五)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和市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传统产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六)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和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做好县属工业企业改革工作,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通信业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通信业基础网络资源及相关设施共享;负责全县信息企业有关资格、资质的审查,指导行业协会工作,推动全县信息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县政府授权对通信业市场、电信与信息服务及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

(十二)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有关问题;负责协调做好农业产业化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工作。

(十五)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防工业战备的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县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防战备动员生产线等相关物资的监督和利用,组织协调军品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推进军民结合,增强平战转换能力。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人员)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

入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黄金开采证受理、上报、发放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许可证的受理、上报、审批、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收费工作。

(三)运行监测协调股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国内外工业形势和市场变化情况,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统计监测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协调与工业经济运行相关的交通运输、外贸货运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多种运输方式在经济运行中的衔接和组织协调;负责工业系统的煤、电、油、运、气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调度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市级做好国防工业、推进军民结合相关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承担政府减轻企业负担,清理整顿“五小”企业相关工作。

(四)中小企业股(融资协调服务股)

负责研究全县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信息化、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信息化、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分析发展动态和运行态势,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提出分析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牵头拟订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确定资金使用方向;负责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拟订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中小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实施品牌战略;参与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节能减排。

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工业工程类、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协助市级做好工业、信息化专家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完善企业人才培训服务体系,指导企业人才引进、使用和培养;拟定促进企业专业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革工作;承担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推动银保、银企合作,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实施信贷补偿;组织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政策支持;组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发布,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的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和监管。 

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以及区域间、企业间的协作、配套与联合。

负责争取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提出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实施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设立和使用;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五)项目和产业指导股

组织研究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方向和趋势,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动态,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发布相关指南和信息;组织全县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全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和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统一办理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的核准、备案等有关手续,负责对分口审批后的技改项目进行备案;工业技改项目建设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及组织上报。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国家控制发展的工业生产能力核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制度,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农药准入管理事项。

承担全县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省、市和县平衡建设条件的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省、市和县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和县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省、市和县平衡建设条件的装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市和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省、市和县平衡建设条件的装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卷烟、糖精生产计划;做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全县工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和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负责提出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提出全县工业行业需县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工业行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管理。

负责黄金开采证的审核工作;承担矿产品市场管理职责。

(六)信息化推进和网络安全股

组织研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提出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规划党政机关网,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跨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参与拟订网络技术发展政策;统筹协调通信业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通信业基础网络资源及相关设施共享;负责全县信息企业有关资格、资质的审查,指导本行业协会的工作,推动全县信息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县政府授权对通信业市场、电信与信息服务及质量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开展相关专项治理整顿,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承担承德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工业经济联合会

对全县工业、基建、交通、邮电等行业和企业发展战略、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从宏观和微观、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建议,为行业、企业经济发展提供咨询、信息和研究成果等方面的服务。

研究行业协会建议和加强自律性行业管理等政策问题,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服务,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类协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参与全县工建交邮商行业协会发展规划,行业协会有关法规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

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经济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培训经济管理人才;发展与境内外社会经济团体的联系,促进地区、行业、企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经济协作与交流,为企业加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编制20名(行政编制16名,机关事业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工业经济联合会秘书长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负责联系和指导承德县工业经济联合会(承德县经济团体联合会)及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二)县发展改革局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划分: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煤、电、油、气及交通运输调度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系统的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和电力管理协调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冶金矿产品生产许可具体事务性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冶金矿产行业管理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承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承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 件:1.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览表
2.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附件1:

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览表

单位

编制数

领导职数

备注




事业










小计

合计

16

4

 

2

22

1

5

6

 

12

 

局领导

5

 

 

 

5

1

4

 

 

5

 

工业经济联合会秘书长

1

 

 

 

1

 

1

 

 

1

 




内设机构小计

10

4

 

2

16

 

 

6

 

6

 

办公室

2

 

 

2

4

 

 

1

 

1

 

行政审批股

2

 

 

 

2

 

 

1

 

1

 

运行监测协调股

2

 

 

 

2

 

 

1

 

1

 

中小企业股

(融资协调服务股)

2

 

 

 

2

 

 

1

 

1

 

项目和产业指导股

2

 

 

 

2

 

 

1

 

1

 

信息化推进和网络安全股

 

4

 

 

4

 

 

1

 

1

 

 

附件2:

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承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置事业单位4个,机构性质为自收自支,核定事业编制49名。

(一)承德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承德县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墙体材料革新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参与制定或直接制定墙体材料革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墙体材料革新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墙体材料革新建设项目的主项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宣传、信息交流,专业培训和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依法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协调解决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查处违反墙体材料革新政策、法规的行为。参与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备案,负责全县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的限产等工作。

负责研究落实国家散装水泥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做好散装水泥管理有关具体工作。

(二)承德县冶金行业管理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主要职责:在县冶金矿山行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协调、管理、指导、服务等职能,牵头负责全县冶金行业的规划立项、经营管理、技术服务、提高技术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壮大企业规模,走规范化、集约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冶金行业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益,促使全县冶金业更快更好发展。负责工信局授权的相关行政职责。

(三)承德县黄金公司。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黄金公司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管理的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

(四)承德县经贸劳动服务公司。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4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公司外派劳务人员的劳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