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库

承德县关于表彰2012年度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承办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2012年度,县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强化责任,依法办理,狠抓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承办工作任务,为促进科学决策、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县政府的承办工作受到市政府表彰。

  为激励和调动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做好2013年的承办工作,使县政府系统承办工作再上新水平,县政府决定,对以下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承办工作先进单位

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承办工作先进个人

任树森(县财政局)、马剑涛(县交运局)、张春旭(县住建局)、谢丽华(县卫生局)、朱云平(县工商局)、姜艳生(县民政局)、那柏成(县工信局)、靳可佶(县城管局)、庞昆仑(县文体广电局)、何文辉(县公安交警大队)、高岩(县政府办公室)、陈淑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承办单位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全县承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