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前公开

承德县卫生局医师资格执业注册及重新注册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

医师资格执业注册及重新注册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部门内部

承办机构

医政股

责任岗位

受理(医政股,张文娟,即办)→审核(医政股股长,马士贤,即办)→审批(主管局长,刘亚春,即办)→发证(医政股,张文娟,即办)

办理时限

即办件

审批流程

受理(即办)→审批(即办)→发证(即办)

监督电话

0314-3262005

办理条件

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表内贴好照片(可在下载附件中下载);WWW.CDWSZY.COM

 2、小二寸近期照片1,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要求写清聘用执业科目)

  7、助理医师资格已经注册,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申请注册时,必须将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