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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承德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德县扶贫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承德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暂行办法》已经县扶贫办商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承德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产业扶贫项目工作,提升实施效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实施的范围

经国家和省、市扶贫办批准,我县“十二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50个。为切实发挥好扶贫资金作用及实施好产业扶持项目,带动贫困村农民脱贫致富,将围绕肉鸡、菌菜、果品等主导产业,对重点村贫困户进行产业发展扶持。经过连续几年的产业扶持,使每个重点村基本形成立村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一个稳定的增收项目,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为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加快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为切实抓好2012年至2015年重点村入户增收项目工作,加大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力度,各乡镇要帮助扶贫村在发展扶贫产业项目上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积极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可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实行合作经营。

二、扶持原则和对象

本着“一村一品、建设园区、连片开发”的原则,努力对“两项制度”衔接的重点村扶贫户进行扶持。

1.具有本村户籍且常年居住在本村的扶贫对象,也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2.有增收脱贫致富意愿且围绕村确定的主导产业计划发展产业项目的农户。

3.诚实守信,能够接受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严格按产业项目生产流程进行管理生产的农户。

三、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及要求

(一)肉鸡养殖项目。肉鸡养殖要以小区养殖(集中批次养殖6000只以上)为主、散户养殖为辅。建舍地点要选择水、电、路三通并远离村庄的地区,采用新型保温建材建密闭鸡舍、网上平面的方式,配以相应的采暖和保温设备,保证全年均衡饲养。

(二)食用菌栽培项目。食用菌产业要以产业园区(集中连片10亩以上)为主,散户为辅,大力实行标准化栽培。要选用经久耐用的材料做拱架建标准棚。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要求进行规范化生产管理。

(三)蔬菜种植项目。1.暖棚蔬菜项目。按照《承德县越冬型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范》要求,选择适宜的土地,鼓励采用砖墙或石头墙体(夯土墙)、钢骨架结构,发展集中连片10亩以上的暖棚,且要求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要求进行规范化种植管理。2.冷棚蔬菜项目。选择适宜的土地,发展集中连片30亩以上冷棚,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要求进行规范化种植管理。3.露地蔬菜项目。按照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规模要求发展露地时差菜,且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要求进行规范化种植管理。

(四)果品栽培项目。对于立地条件较好,适合果品生产的坡耕地或宜林荒山,具备集中连片发展果园100亩以上规模的,均可申请支持发展。在发展果品生产过程中,要把握好整地、栽植、管理等各个环节。其中,整地要沿等高线挖宽4.0的水平阶,水平阶要外高里低,用新土做水平阶外埂。在水平阶面挖直径1.0、高0.8的大穴,回填垫土,并呈“品”字形排列,大穴的株距为3.0、行距为4.0,每亩设计可栽量56株。果树苗木的选择、栽植、管理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进行。

除以上产业扶贫项目外,各村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谋划适合本村特色产业项目,须经乡镇审核。并报县扶贫办立项审批后才能实施。

四、支持重点及补助标准

财政扶贫资金扶持每户一般不超过5000元,对有风险性、探索性、示范性的到户扶贫项目,可适当增加支持额度,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产业发展所需的水、电、路项目,由所在乡镇、村争取各行业职能部门、帮扶单位支持解决,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支持部分财政扶贫资金。

(一)肉鸡养殖项目。对达到项目建设要求标准的,每只肉鸡给予5元的一次性建舍补助。

(二)食用菌栽培项目。达到项目建设要求标准的,分两种情况予以补助。对于村民自建的,按每亩40006000元标准补助;对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连续二年(1万棒/年)租棚经营的,按每亩6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按统一标准建棚,承租户免费使用二年。二年后拱棚的归属权由农户与龙头企业协商,可优先转让给承租户。

(三)蔬菜种植项目。暖棚蔬菜项目达到建设要求标准的,按每亩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冷棚蔬菜项目达到建设要求的,按每亩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露地蔬菜项目达到建设要求的,按每亩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果品栽植项目。对达到项目建设要求标准的,按照每亩2004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整地补助。

五、项目操作程序

(一)明确主导产业。按照上级要求,各扶贫村谋划产业扶贫项目,原则上要根据各村实际,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肉鸡、菌菜、果品三大主导产业,确定出村的主导产业12项。

(二)明确扶持对象。根据扶持对象所需的主要条件,通过召开村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集体研究确定扶持对象,并进行张榜公布,公开公示。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符合扶持对象要求的农户向村委会写出申请(内容包括围绕村确定的主导产业,计划发展什么产业、发展产业的规模、实施产业的地点,以及承诺履行与龙头企业签订的协议,服从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等)。

(四)按程序组织实施。各乡镇将各扶贫村计划发展产业的农户花名表和发展规模报县扶贫办审核,经县审核同意后,各有关乡镇负责督促各村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力争早完成,早见效。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及时组织严格自验,自验合格后向扶贫办写出《验收申请》,县级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组织材料报账。

六、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农业 扶贫项目 办法                 

 抄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                        

 承德县扶贫办公室                  2012424 日印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