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库

东小白旗乡森林防火值班人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来源:东小白旗乡 【字体:  打印

东小白旗乡森林防火值班人员职责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二、凡发生森林火灾,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当班领导汇报,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3011149)。

  三、遇到较大的森林火灾,及时向分管县长报告。

  四、认真接听电话,要按值班记录本内容要求记录火灾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的清洁整齐,爱护公物,不得在值班室进行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