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小白旗乡森林防火值班人员职责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二、凡发生森林火灾,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当班领导汇报,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3011149)。
三、遇到较大的森林火灾,及时向分管县长报告。
四、认真接听电话,要按值班记录本内容要求记录火灾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的清洁整齐,爱护公物,不得在值班室进行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