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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肉鸡产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来源:八家乡 【字体:  打印
 一、补助政策

    以户为单位的新建并正式进鸡饲养的农户,按饲养能力,每只鸡给予一次性补助1元;对新建的批进鸡能力在6000只以上的视为饲养小区,按其饲养规模,每只鸡给予一次性补助2.5元。

    二、用地政策

    鼓励养鸡户利用非耕地建鸡舍。占用非基本农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定把建鸡舍占地视为农业用地,不用审批,不收费用;占用基本农田的,要与农户签订协议,不养鸡时,自行拆除,恢复地貌,对农户在规划区内建鸡舍,实行免办手续,免收费用。

    三、信贷政策

    新建鸡舍户在主体完工后,由饲养户申请,乡镇审核,信用社按规定程序给予5000.00元基建贷款扶持(2000只计算)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降低贷款门槛,保证肉鸡养殖支持。

    四、贴息政策

     县财政对借用贷款的新建鸡舍户和新恢复饲养户,每户按每只鸡贷款15元的标准给予贴息一年,年贴息率为4.8%。

    五、工商政策

    肉鸡养殖户可不办理工商执照。

    六、运输政策

    交通和交警部门在毛鸡和雏鸡及饲料运输过程中,不查、不罚、不卡、不扣、确有违章问题,要先放行,后处理。

    七、环保政策

    环保部门在职能范围内要尽量减化手续,方便农户,动员农户尽量在村外养殖,配套建设沼气池或化粪池,污水井、消毒池,加强鸡粪无害化处理,减少污染。

    八、用电政策

    肉鸡生产用电一律按农村照明电价收取电费。

    九、木材政策

    林业部门要优先安排鸡舍建设所需木材采伐指标,免收更新押金、设计费、检疫费、育林基金减收30%。

    十、服务政策

    由县牧兴养殖服务中心负责肉鸡养殖的全程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六到户”服务,推行跟踪服务和承诺服务,中介服务费从最初的0.30元/只鸡降至0.20元/只鸡,以后还将按比例进一步降低服务费标准。

    十一、其他政策

    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要优先考虑养殖小区水、电、路“三通”问题,为鸡舍建设创造条件,积极推动效益好的养殖户承包或租赁原有鸡舍,鼓励跨区域新建,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进行饲养,形成规模化、企业化养殖。允许和鼓励在职乡镇、县直干部直接从事肉鸡养殖。

    十二、承德三融公司承诺五项优惠政策

    (一)养殖补贴政策

    一是与公司签定一年饲养合同的县内肉鸡养殖户,按批次进鸡规模计算,每只予以补贴0.1元,一年内最多补贴六批;二是对于2007年12月31日之前进鸡的农户,按批次进鸡规模计算,每只鸡增补0.4元。三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冬季饲养户给予适当的取暖补贴,按批次进鸡规模计算,每只鸡的补贴最高可达0.5元。

    (二)风险基金政策

    公司按照0.1元/只鸡的标准设立风险基金。对于正常饲养亏损的农户,可以以客户诉的形式申请补偿金,公司按农户毛利亏损额度的60%以上进行补偿;对于批亏损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失户,由公司会同承德县牧兴养殖服务中心与养殖户进行协商,实行人道主义救助,将养殖户的损失降到最低,并以雏鸡的形式在2个月内进行救助。

    (三)“零风险”政策

    公司推出养“三融”鸡“0”风险的活动。一是农户因鸡群状态不稳定而提出提前出栏请求的,公司承诺在两日内进行回收屠宰,超出时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公司负责(春节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根据毛鸡均重状况,对农户给予最高1元/只的补偿。二是在饲养过程中,一旦发生禽流感疫情而导致鸡群被全部扑杀时,扣除政府补偿外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公司负责。

    (四)最惠服务政策

    一是公司保证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及时向基地供应雏鸡、饲料和兽药,并保证其数量和质量。二是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保证在毛鸡交售过程中不出现克扣、刁难农户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三是农户的所有客诉,承诺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属公司过错造成的损失,予以及时补偿,四是农户正常交鸡时间46—48日龄,农户可根据自己的鸡群状况向公司提出延期申请,最长为满49天。

    (五)流动资金政策

    一是为解决信誉好的农户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公司推行农户、公司、信用社三方贷款协议的形式加以解决。二是公司按3—8元/只鸡的标准,可对农户赊销部分2、3号料,农户需按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手续。三是公司实行交鸡七日内首付毛鸡款的20%的制度,确保养殖户及时进行下一批次的饲养,并承诺剩余毛鸡款在28个工作日内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