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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1日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子项检查主体检查方式检查依据检查内容
1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活动监督管理 司法局书面抽查、实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2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指导 司法局书面抽查、实地核查《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1.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5.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3对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执业监督管理 司法局书面抽查、实地核查《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四条、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2.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
3.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
4.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