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 类别 | 审核的具体 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 处罚 |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 法律服务管理股 |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管理相对人陈述申辩记录、相关证据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 | 1、主体是否合法,是否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2、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处罚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5、程序是否合法,特别是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
2 | 其他 | 经局机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 | 相关法律法规 | 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 | 1、拟作出的执法决定意见或建议及情况说明; 2、相关资料 | 1、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2、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处罚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5、程序是否合法,特别是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