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承县政[2008]45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公开制度:
(一)公开机构建设。公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二)公开制度建设。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制订及组织实施情况,公开保密制度、考核和评议制度等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三)依法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主要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建设情况;
(四)依法申请公开本单位信息工作情况;
(五)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
(六)建立本单位公开网站;
(七)公开本单位半年及年度的工作情况;(每年七月份和下年一月份)
(八)公开服务承诺、便民措施;
(九)公开办事纪律和廉政制度、并及时公开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理情况;
(十)公开考核、监督落实情况。包括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情况;
(十一)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制定本单位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及不履行承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
(十二)公开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情况;
(十三)公开县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