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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新杖子乡2013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来源:新杖子镇 【字体:  打印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从610日起至1015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称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我乡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全安全责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大整治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乡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主抓消防安全副乡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要求,共同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稳步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延军兼任。

三、排查整治范围、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饭店、超市、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集体宿舍,幼儿园;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超市、市场、娱乐场所、库房等的地下空间。

  5、施工工地:所有在建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具体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施工及办公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四、整治要求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组织维修保养,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能发挥作用的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一律预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和灭火求援障碍物,经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清除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爆易燃危险品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爆易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一律对危险部位和场所给予临时查封。

5、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彩钢临时建筑存在重大隐患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拆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给予查封,对工地临时建设的彩钢板达不到规定贪污依法对临时用房给予查封。

6、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五、时间安排及排查整治重点

  (一)动员部署(619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二)自查自纠(620日至715日)要按要求开展行业系统组织的自查。

(三)排查整治阶段(716日至915日)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深入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认真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跟踪火灾隐患整改。对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上报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三)总结验收(916日至1010日)。要认真总结此次检查整治活动情况,并对本地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排查不彻底的要责令重新排查。乡政府将组织对辖区检查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检查整治活动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单位“五进”活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既要宣传检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检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和效果,又要曝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反面典型,积极教育和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努力营造整治火灾隐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