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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头沟镇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火灾处置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来源:头沟镇 【字体:  打印

头沟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

森林火灾处置方案

森林火灾是保护森林资源的大敌,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直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加强我镇森林资源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和林区建设,及时准确扑灭和处理森林火灾事故,特制定森林火灾事故处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森林火灾事故处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自救自主,村自为战的原则,做到平时多方位预防,早发现,早扑救,打早、打小、打了。维护林区森林资源安全,使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森林火灾扑救力量组织

以村干部、党员及村建立的共青团员、基干民兵为骨干义务森林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镇干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为主体,民兵应急小分队为骨干义务森林扑火队为第二梯队。有森林火灾扑救责任的公民为第三梯队。

三、扑救力量使用原则

坚持以村自为战,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乡的原则。

各村发生森林火灾首先由本村组织力量自行扑救,自行解决,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

各村自行组织扑救有困难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就近村扑救力量支援,直至动员本镇民兵应急分队。

镇内发生森林火灾,本镇力量扑救有困难的或周边乡镇地区发生森林火灾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请示支援,积极组织力量控制火灾形势的发生。

四、组织、指挥、扑救

火灾发生时要坚持实施有效的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的原则。同时注意禁止老人和小孩上山灭火。

火灾发生时由火灾现场的最高行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长。

根据本镇实际情况,成立头沟镇防火指挥部,政委:郭忠义

指 挥 长:李春奎,副 政 委:夏志刚 杨建成

副指挥长:郝云彬  李海 李悦锋  梁志永

成员:各有关单位负责人

附:头沟镇专业扑火队名单

 

头沟镇人民政府专业扑火队名单

 

姓  名

年 龄

联系方式

职 务

备 注

李  海

41

13932426182

中队长

 

吕宏伟

25

18730422575

班  长

 

赵文通

23

15303149012

副班长

 

王兆成

46

13903146496

队员

 

王建志

46

15076895890

队员

 

张和平

42

13231426153

队员

 

吴青柏

25

15503049997

队员

 

苏宏浩

25

13932491574

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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