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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新杖子乡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来源:新杖子镇 【字体:  打印

2013年度,我乡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按照县政府责任分工,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管理乡范围内食品摊贩、农家院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县政府食安办安排的食品安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广泛宣传重教育

今年以来我乡围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工作原则,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各村粘贴食品安全标语200多条、悬挂食品安全横幅10条,粉刷永久性标语10条,印制各类宣传纸5000余份,在新杖子集市、各村多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校区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公开课,以学生带动家长;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讲座3次,全乡97%以上的人民群众知晓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还利用广播对乱扔乱倒、随意占道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乡食安办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送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15篇。

二、建立组织抓落实

在食品安全方面我乡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以乡长张淑珍为组长,副乡长马志超,各有关部门级乡直单位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各村为主体,共计27人全面开展工作。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各村由村主任负责,使备案覆盖面达到100%,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5%

三、强化措施见成效

1、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各类食品、肉食摊贩、农家院70余个,为规范食品、肉食摊贩的经营场所,规定凡经营肉食、食品的摊贩必须进入规定市场,严厉打击和取缔流动摊贩。同时规定了经营时间,根据季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时间段,即便于业主经营,又便于卫生、防疫等执法部门检查。清理、规范肉食、食品摊贩45个,取缔占道屠宰、占道加工2处,对12个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肉食摊贩进行了行政处罚。

2、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和承德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的精神,全面加强我乡食用油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乡从源头抓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各类饭店餐馆、街头食品摊贩,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工地食堂等,对涉及排放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体户做到彻底排查,不存在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在排查中特别注意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彻底摸清了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对随意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规范。共排查餐饮业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84个,对餐厨废弃物搜集不合格的23个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未发现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的企业和黑窝点。

3、努力为全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我乡对新杖子乡肉食、蔬菜销售情况,区域分布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在10个村分别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点店,在各村选择人民群众信任的人员管理,作为标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