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资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和其他基金;
二、专用基金的管理应遵循“先提后用,专设帐户,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专用基金的提取,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要按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执行;按照财务管理权限,由财政部门和事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因素协商确定;
四、各项专用基金,都规定有专门的用途,在使用中要注意划清各项专用基金的界限;
五、对各项专用基金要编制收支计划,收支计划不能打赤字,事业单位要根据专用基金来源的额度,安排支出项目,量入为出,并注意专用基金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