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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沟镇财政所现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来源:头沟镇 【字体:  打印

一、坚持“钱帐分管,互相牵制”的原则,各行政单位出纳和会计要分别管理,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管理现金出纳工作,会计和出纳人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互相牵制;

二、按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超过规定的支付限额和支付给单位的款项要通过转帐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三、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自行保管;

四、不准坐支现金;

五、现金收支业务必须根据合法凭证办理,不准将现金借给私人,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现金;

六、如实反映现金库存,保证帐款相符,现金收支应及时入帐,并做到日清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