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和外事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处理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机关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