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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执业的初审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核准初审工作。

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初审、申报;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和组织参加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起草和参与起草有关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