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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动失效并被注销情形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来源:县人社局 【字体:  打印

劳动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动失效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注销: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移居境外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死亡的;

6、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32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