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库

职业技能鉴定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0日    来源:县人社局 【字体:  打印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按照就业准入制度,为劳动者和企业技术人员的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它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和科学规范的评价,对合格证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或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个人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应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操作技能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如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考试、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咨询电话:0314-32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