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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

部门内部

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1、受理(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赵霞,半个工作日)

2、复审(主管局长,由广华,半个工作日)

3、审定(局长,李银,半个工作日)

4、办结(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半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受理(县, 半个工作日)

2、复审(县, 半个工作日)

3、审定(县, 半个工作日)

4、办结(县, 半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011782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行政许可申请书(2)填写承德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3)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及宗地图(4)发改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核准书、备案书或审批文件(5)有测绘资质单位印制的1500建设位置地形图3 ( 6) 经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总平面图和施工图(平立剖、基础)三套( 7) 经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公示照片(A4大小)( 8)住宅项目需提供建筑面积核算单及保障性住房配建协议(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保部门意见(10)保障性住房要提供住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11)乡镇规划办、乡镇政府、公路、水利等相关部门意见及批准文件(12)住宅项目需提供开发商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社区用房供房协议(1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政府有关文件及会议研究情况(15)建设防空地下室项目的出具人防办意见(16)新建建设项目出具绿色建筑管理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