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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流程——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规划许可审批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规划许可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五十八条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1、受理(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赵霞,半个工作日)

2、审定(主管局长,由广华,1个工作日)

3、办结(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半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受理(县, 半个工作日)

2、审定(县, 1个工作日)

3、办结(县, 半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011782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行政许可申请书

2)填写承德县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

3)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协议

4)土地管理部门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

5)有正式坐标系统现状地形图2

6)建筑施工图纸平、立、剖、基础图及总平面布置图两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