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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定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

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1、受理(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赵霞,1个工作日)

2、审核(局长,李银,1个工作日)

3、办结(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受理(县, 1个工作日)

2、审核(县, 1个工作日)

3、办结(县, 1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011782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两个或两个以上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2、规划预审会纪要,县规委会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