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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流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1、受理(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赵霞,半个工作日)

2、主管局长审批(主管局长,由广华,1个工作日)

3、办结(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半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受理(县, 半个工作日)

2、主管局长审批(县, 1个工作日)

3、办结(县, 半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011782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或个人竣工验收申请

2)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手册

3)竣工图纸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