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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流程——物业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审批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

物业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审批

设定依据

《承德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1、受理(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赵霞,1个工作日)

2、办结(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受理(县, 1个工作日)

2、办结(县, 1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011782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纸

2、书面申请

3、规划预审会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