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审查 |
设定依据 | 《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冀政[2001]5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冀政办〔2009〕4号 |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 中心住建窗口 |
责任岗位 | 1、受理(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赵霞,1个工作日) 2、办结(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审批流程 | 1、受理(县, 1个工作日) 2、办结(县, 1个工作日) |
监督电话 | 0314—3011782 |
办理条件 |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 1、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纸 2、书面申请 3、规划预审会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