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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流程——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审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

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审查

设定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冀政[2001]5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冀政办〔20094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1、受理(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赵霞,1个工作日)

2、办结(住建窗口,王嘉宁、杨恩宇,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受理(县, 1个工作日)

2、办结(县, 1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011782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纸

2、书面申请

3、规划预审会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