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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流程——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3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1、受理(住建窗口中,孙继武、王洪强,半个工作日)

2、审核(主管局长,尚志国,1个工作日)

3、办结(住建窗口,孙继武、王洪强,半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受理(县, 半个工作日)

2、审核(县, 1个工作日)

3、办结(县,半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013473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申请、

2、图纸、

3、挖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