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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流程——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业主委员会备案、物业企业资质申请、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

 

事项名称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

设定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受理、办结(中心住建窗口,盖小磊、焉悦超,1)

办理时限

1

审批流程

受理、办结(县级,1)

监督电话

0314-3014786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物业企业资质已备案;(2)住宅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3)委托物业管理合同;(4)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

 

事项名称

业主委员会备案

设定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受理、办结(中心住建窗口,盖小磊、焉悦超,1)

办理时限

1

审批流程

受理、办结(县级、1)

监督电话

0314-3014786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

 

 

 

 

 

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

 

事项名称

物业企业资质申请

设定依据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中心住建窗口

责任岗位

受理、上报(中心住建窗口,盖小磊、焉悦超,1)

办理时限

1

审批流程

受理、上报(上报到市住建局物业科,1)

监督电话

0314-3014786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物业企业资质申报表;(2)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验资证明;(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6)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