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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水务局关于承德夹马石矿业有限公司刘杖子白云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    来源:县水务局 【字体:  打印
 承县政水字〔2017109

 

 

承德县水务局

关于承德夹马石矿业有限公司

刘杖子白云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承德夹马石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承德夹马石矿业有限公司刘杖子白云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承德夹马石矿业有限公司刘杖子白云岩矿项目位于承德县刘杖子乡,其中窄道沟采区(一采区)位于车辅村,西南台采区(二采区)位于西南台村,松荛沟采区(三采区)位于松树沟村。矿山设计年采20t,矿山服务年限11.6年。该项目矿区总范围39.0hm2,其中窄道沟采区(一采区)范围15.75 hm2,工程建设占地共计3.08 hm2,包括:办公生活区0.04 hm2、露天采场(含石灰加工区)2.58 hm2、废石堆场0.31 hm2及运输道路区0.15 hm2,未扰动面积12.67 hm2;西南台采区(二采区)范围19.81 hm2,工程建设占地共计4.05 hm2,包括:办公生活区0.05 hm2、露天采场(含石灰加工区)3.13 hm2、废石堆场0.56 hm2及运输道路区0.31 hm2,未扰动面积15.76 hm2;松荛沟采区(三采区)范围3.44 hm2,工程建设占地共计1.69 hm2,包括:办公生活区0.04 hm2、露天采场(含石灰加工区)1.29 hm2、废石堆场0.23 hm2及运输道路区0.13 hm2,未扰动面积1.75 h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5万元。项目前期运行产生土石方量共计1.88m3,后期生产运行产生土石方量约为6.73m3,共计8.61m3,全部运至废石堆场存放。设单位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该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祥实,图表规范,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后续设计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预测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1880.07t,损坏、占压水土保持设施面积8.82 hm2

四、原则同意水土保持实施进度安排。你单位要根据主体工程施工情况及时调整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落实水土保持资金和管理机构人员,保证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83.76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阶段应当落实以下工作:

(一)将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和估算投资纳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报送承德县水务局备案。

(二)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监测、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该方案的施工组织工作,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我局监督检查。

(四)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并配合我局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一七年六月二十八

 

 

 

 

 

 

 

                                                            

  承德县水务局                            2017年6月28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