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水务局
关于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
双兴选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批复
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双兴选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申请》收悉,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
请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建后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水土保持效益。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号:2017-004)
承德县水务局
承德县水务局
编号:2017-00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 目 名 称: 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
双兴选厂项目
建 设 单 位: 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
建 设 地 点: 承德县两家乡
验收主持单位:承德县水务局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双兴选厂项目 | |||||||
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 | 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 | 行业类别 | 采选 | |||||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画√) | ||||||||
工程总投资估算 | 1000 万元 | 其中水土保持投资 | 10.7 万元 | 所占比例 | 1.7% | |||
工程实际总投资 | 3617 万元 | 其中水土保持投资 | 29.9 万元 | 所占比例 | 0.82% | |||
工程施工准备期 | 2008年5月 | 建设时间 | 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承德县兴源水利水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 |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 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 | |||||||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 | |||||||
验收意见: 验收会议前,建设单位对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双兴选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编制了《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双兴选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并向承德县水务局提出了验收申请。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工程建设影像,查阅了有关资料和档案,听取了建设单位的汇报,经审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双兴选厂项目位于承德县两家乡庞家沟村,生产规模为处理矿石10万吨/年,年生产萤石粉2.5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 二、2010年9月,承德县水务局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34 hm2。 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确定的防治措施,工程量主要包括:土地整治680平米,拦挡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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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29.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8.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6万元。 五、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符合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基本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防治标准,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各项水土保持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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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
双兴选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名单
分 工 | 姓 名 | 单位全称 | 职 务 | 签 字 |
组 长 | 梁景生 | 承德县水务局 | 站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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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许志悦 | 承德县水务局 | 科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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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梅 | 承德县水务局 | 科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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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 | 承德县水务局 | 科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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