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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帮扶及创业培训后的创业人员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来源:县人社局 【字体:  打印

 创业帮扶及创业培训后的创业人员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①、对符合借贷条件的优先考虑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②可免收就业再就业基金。③、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当地人才中心免费代理人事档案及档案管理和申领一次性创业补助政策。④、经核实,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享受减免税。⑤、开业、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享受创业专家的指导和帮助;创业典型可享受免费的企业宣传。咨询电话:0314-32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