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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民政局2015年工作规划目标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    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打印

2015年,我县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全面落实党“十八大”及国家、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保障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体,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核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六个”程序,进一步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部门核对机制和工作监管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继续把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制。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切实提高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及三沟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动态管理、科学管理,按标准足额及时落实供养经费,保障五保老人的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开展五保对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力。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套衔接,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继续开展重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取消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城镇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 
    4、配合我县相关部门做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手续办理等工作。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全面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扩大物资储备规模和品种,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性。 
    3、切实抓好灾民灾后损毁房屋重建与修缮工作,保证灾民有房住。

4、全力做好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社会孤儿的审核及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

5、认真做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

6、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就读大学。

7、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帮助农村受灾居民提高灾后重建住房保障能力。

8、继续做好“一元”民生保险工作。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提高“三孤”人员的生活水平 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能力
    1、加快推进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力推动社会福利工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提升全县人民的幸福指数。

2、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措施,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水平,特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救助、返乡和安置问题,确保此类特殊群体的生活。 
   3、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四、全面落实和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和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1、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六连冠”活动成果,做好庆“八一”军民共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不断加大军民互助共建力度,全力推进各项双拥政策法规落实。

2、全面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3、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为优抚对象住院结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4、认真做好优抚系统数据库的更新、补录工作,为省级数据联网奠定基础。

5、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努力做好全县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鼓励、引导并支持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6、积极做好我县烈士陵园项目及其辅助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对集中迁建到烈士陵园的烈士墓以及就地维护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管理和保护。

五、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

1、加强社区建设。巩固“四有一创”活动成果,继续推进社区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为居民服务水平和能力。

2、村委会工作。完善村民自治,按时完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做好村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意识。

六、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按标准及时兑现高龄补贴,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2、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工作格局。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引导和支持力度。

3、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工作,按照幸福院建设标准,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好床位运营补贴工作。

4、大力推广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加盟服务企业和入网老人在2014年的基础上各提高10%。

5、探索开展养老机构责任险工作。

七、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区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力度。

2、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方式和领域,做好“二普”工作,准备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3、努力抓好公墓建设工作。抓紧办理建设阶段的各项手续,力促明年正式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