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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承德县经济开发区,六沟新兴产业聚集区,县直各预算部门: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和限额标准的通知》(冀财采[2013]11号)要求,现将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政府采购目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中需要重点管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归集,是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各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确定的政府采购范围,结合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
    (一)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达到限额标准的,均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限额标准。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年度内单项采购达到10万元及以上或批量采购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均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未规定限额标准。主要涉及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中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用设备采购。目录内未规定限额标准的项目,不论数量多少、金额大小,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协议采购。目前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多功能一体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式机、复印机、速印机、传真机、摄像机、投影仪、照相机、扫描仪、杀毒软件、录音笔)。
    (四)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未达到限额标准。凡是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又达不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各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制范围
    (一)单位范围。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
    (二)资金范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资金范围为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出,包括日常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中用于本单位开展采购活动的支出。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要含有财政性资金,不管比重大小,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各项预算资金和以政府信誉或财产担保的借贷资金以及属政府所有或由政府管理的其它资金,包括自有资金等。
    (三)预算追加资金。各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遇有调整和追加部门预算(含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时,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要及时同时调整和追加政府采购预算,方可办理采购手续。
       三、编制要求
    (一)要以部门预算为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不得脱离部门预算的约束。各单位要在遵循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厉行节约的精神,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的项目名称、资金性质等内容,应与部门预算保持一致。
    (二)要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在年度内涉及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确具体金额和购买方式。编制预算时要充分搞好市场调研,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同时要考虑产品、服务的升代换级等行情变化,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物有所值。
    (三)注重贯彻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法律法规,自觉将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的项目依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自觉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自觉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产品、省内名优新特产品等,逐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四)严格进口产品采购项目的审核。凡国内产品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申请采购进口产品或国际招标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国际招标类采购项目,需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照“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工作流程,各单位应先填报集中采购预算,编报并录入采购计划后,方可实施采购。
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项目内容和资金用途编报县级政府采购计划,结合项目下达时间,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其他事项要求
    (一)单位编码、所属项目、支出科目编码均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填写 ;集中采购项目要依照承德县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和限额标准的通知》(承县财采[2013]4号)要求,按照目录中采购项目对应的序号填写。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分别逐项列明项目名称、数量及金额。
    (二)为与“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统一管理平台”相适应,采购单位必须认真、准确、全面填写《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中的各项内容,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部门单位,停止办理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是固定的表格,不许随意更改。“多项”或“少项”的内容,不能增加表格和删除表格。
    (三)各级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采购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10月31日之前报到承德县财政局采购办(业务咨询电话:3015595),上报时要求纸质(A4纸)和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建议计划表



                                                                                                                二0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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