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

承德县政府采购开标、评标流程规范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政府采购开标、评标流程规范
 
一、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项目内容及投标人名称。宣布本次招标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二、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三、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监督人员、公证员、工作人员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四、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请监督人员、公证员、工作人员查验。
五、宣布各标书送达时间,查验标书密封情况:请监督人员、公证员、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六、公开启封投标报价一览表: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公开唱标,请各投标人确认投标报价。
七、公开启封投标文件:请监督人员、公证员、工作人员启封标书,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八、转入评审阶段:宣布进入评标阶段,请投标人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评标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九、宣读《评标纪律》,介绍出席评标会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征询评委会成员回避主张。
十、推选评委会组长:请评委会成员推选评委会组长。
十一、评定技术标及商务标。
十二、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进行评审,由评委会组长根据评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员会成员确认、签字。
十三、宣布评标结果:主持人在开标会场宣读评标结果及供应商质疑权利。
十四、公证员致公正词:请公证处公证员致公证词。
十五、开标、评标活动结束:感谢大家参与本次招标工作和对招标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