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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6日    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民政局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规划

 

     我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要求,全力推进“保障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等惠民政策的落实,现将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15年工作谋划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得到保障,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救灾救济工作。下拨救灾款60万元、面粉37.2万斤、衣被4880套(床),对全县受灾群众实施救助,保障了其基本生活;下拨建房用瓦16万片、水泥600吨为240户灾民修缮房屋720间,保障了其住房安全。
    督促乡镇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了乡(镇)、村两级相关人员参加的救灾工作演练及灾害信息员培训,确保及时准确查灾、验灾、救灾、报灾,从而全面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及救助水平。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情况。编制了《承德县街道办事处减灾示范方案》,建立了中心广场、学校五个应急避难场所,并与县城内两个最大超市签订了《突发情况生活物品先征用后结算供货协议》,确保出现重大灾情有效应对。

城乡低保工作。被承德市民政局、承德市财政局评为承德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优秀县。止于10月份,我县共为24289户31168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及电费补贴资金4139.4万元,为3132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及电费补贴资金1010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及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开展城乡低保、五保大普查活动,累计注销低保对象3176人、新增5660人,累计注销五保对象214名、新增253名,有效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尽退尽退;下发了《关于扩大城乡低保绿色通知适用范围的通知》,开通了低保工作绿色通道,将依靠父母或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一、二级重残人员和无工作的白血病、癌症、尿毒症、植物人患者纳入保障范围,提高了其生活保障能力。

从2013年10月起,我县城镇低保标准由320元/月提高至404元/月,月人均补差由245元提高至252元,农村低保标准由1964元/年提高至2430元/年,月人均补差由每月112元提高至115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年每人1800元提高至380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年每个2000元提高至4250元,保障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开展了五保中心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限时进行了整改,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五保中心安全运行。对全县60周岁以上的五保对象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目前我县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到60%以上。

医疗救助工作。一是民政对象就医继续实行“一站式”同步结算制度,拨款18266.53元,通过“一站式结算”平台,对102名低保、五保对象实施救助。二是共拨款376.8万元,对2012名城乡困难大病患者实施分类救助,确保其不因病致贫返贫。

(二)优抚群体合法权益全面得到维护,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提升

 举办公祭活动。组织了由县四大班子、县人武部及驻县部队代表等参加的承德县烈士公祭活动,在全县抓起了“崇尚先烈、缅怀历史”的新高潮。

优待抚恤工作。完成了各类优抚对象数据库更新录入工作,为全县2928名(其中复员军人509人、退伍军人645人、三属66人、伤残229人、参战、涉核375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070人、烈士子女34人)优抚对象发放优待抚恤金908万元

烈士陵园工作。随着承德县烈士陵园在2013年的建成,我县圆满完成了全县散葬烈士墓的统一迁葬任务,2014年我局组织实施了县烈士陵园二期建设工程,从而全面提升了我县烈士陵园的硬件建设能力与软件服务水平。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成了2013年度162名城乡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为21名城镇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并为其发放自谋职业金120多万元。

军休服务工作。为6名军休干部发放防暑降温费及节日补助4980元,为1名病故退休士官发放抚恤金及丧葬费29万元,并为其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

(三)特殊群众的服务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

社会养老工作。今年,我县完成全县37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任务,实现全县378个行政村的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省厅下达的建设任务。同时在378个行政村建立了老年协会组织,提高了为老服务能力。筹建了居家养老呼叫中心,为县城1270名70周岁老人提供“一键通”居家养老服务。

高龄补贴工作。及时核实高龄老人基本情况,努力查漏补缺,并为全县8000多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06万元。

福彩助学情况。为全县14名贫困大学生发放福彩助学金4.4万元,保障其顺利就读大学。

孤儿救助工作。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的普查力度,将符合条件的90余名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发放基本生活费78万余元,从而推动我县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四)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殡葬及公墓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承德县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为30名五保对象、4个无名尸减免殡葬费用10万余元。总投资1.1亿元、占地600亩的紫府圣境公墓项目的可研报告、环境评估报告、土地预审等手续已办理完毕,待省里批准土地指标后再办理开工手续。

撤乡建镇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了鞍匠乡、三家乡撤乡建镇的筹备工作,11月下旬,省民政厅将到我县验收检查,待省政府审批通过后,将全面提升我县城镇化总体建设水平。

流浪救助工作。依托县、乡(镇)、村、组四级救助工作网络,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年内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0人次,待我县救助管理站正式成立后(县编办已通过,待市编办批准),将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二、2015年工作规划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体,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核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六个”程序,进一步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部门核对机制和工作监管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继续把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制。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切实提高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及三沟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动态管理、科学管理,按标准足额及时落实供养经费,保障五保老人的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开展五保对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力。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套衔接,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继续开展重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取消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城镇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 
    4、配合我县相关部门做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手续办理等工作。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全面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扩大物资储备规模和品种,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性。 
    3、切实抓好灾民灾后损毁房屋重建与修缮工作,保证灾民有房住。

4、全力做好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社会孤儿的审核及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

5、认真做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

6、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就读大学。

7、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帮助农村受灾居民提高灾后重建住房保障能力。

8、继续做好“一元”民生保险工作。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提高“三孤”人员的生活水平 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能力
    1、加快推进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力推动社会福利工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提升全县人民的幸福指数。

2、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求助措施,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水平,特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救助、返乡和安置问题,确保此类特殊群体的生活。 
   3、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四)全面落实和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和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1、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六连冠”活动成果,做好庆“八一”军民共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不断加大军民互助共建力度,全力推进各项双拥政策法规落实。

2、全面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3、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为优抚对象住院结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4、认真做好优抚系统数据库的更新、补录工作,为省级数据联网奠定基础。

5、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努力做好全县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鼓励、引导并支持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6、积极做好我县烈士陵园项目及其辅助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对集中迁建到烈士陵园的烈士墓以及就地维护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管理和保护。

(五)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

1、加强社区建设。巩固“四有一创”活动成果,继续推进社区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为居民服务水平和能力。

2、村委会工作。完善村民自治,按时完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做好村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意识。

(六)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按标准及时兑现高龄补贴,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2、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工作格局。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引导和支持力度。

3、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工作,按照幸福院建设标准,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好床位运营补贴工作。

4、大力推广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加盟服务企业和入网老人在2014年的基础上各提高10%。

5、探索开展养老机构责任险工作。

(七)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行政区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力度。

2、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和地名数据库建设。 

3、努力抓好公墓建设工作,力求早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