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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甲山镇公务用车专项整改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2日    来源:甲山镇 【字体:  打印

根据承县巡办[2015]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镇对所属公务用车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我镇机关管理制度,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公务用车6台,专职司机5名,其中:车牌号冀H51336帕萨特轿车一台,车牌号冀HU7688金杯面包车一台,车牌号冀HAD066松花江面包车一台,车牌号冀H96919现代胜达越野车一台,为在编车辆;车牌号冀HAG196长城哈弗越野车一台,为建材管委会办公室在编车辆,按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用于石材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工作,由甲山镇管理使用;另有县政府为乡镇统一配备防火运兵车一辆(北汽牌,无牌照)。上述各车都登记在本单位公车台账,购车审批手续、发票等资料完整。

二、自查情况

1、我单位无公车私用现象、无违规套牌、无使用假牌照、无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为题。

2、除值班应急车辆外,公务用车节假日一律在单位封存。

3、不存在早晚上下班公务用车接送问题。

三、公车管理相关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机关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成本,我镇制定和完善了《甲山镇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度明确:

1、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车辆使用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统筹安排,需要使用车辆,须提前请示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说明使用事由、时间,由办公室具体安排调配使用,并做好派车登记和开具派车单,严禁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

2、严格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相关规定,除报相关部门备案的值班车辆及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外,公务用车节假日一律在单位院内指定停车位封存。

3、严格控制车辆的安排使用,科学调配,优先保障应急需要,厉行节约。

4、实行定点加油,非特殊情况,公务用车加油全部在指定的镇内两家、县城两家中石化加油站,所有车辆所需油料费用,均需经财政所审核、逐车登记后,报镇长审批。

5、实行定点修理和保养,公务用车修理保养按照就近优先、服务质量优先的原则选择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采购的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特殊情况必须到4S店维修保养的须请示镇长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