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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来源:县城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46建议的答复

(空一行)

石淑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拆除违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城市违法建筑问题的关注!我局在接到县政府的建议交办单后,我们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也意识到它对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县也面临着违法建筑问题日益严重的挑战。不合规范、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范围的违法建筑广泛分布于县城的各个角落,给城市规划公共安全带来了很大压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很多违法建筑被制止在萌芽中,大量违法建筑已被拆除或整治。其中您所提及的中道小区、长瑞锦城小区等违法建筑,已经在我们的治理范围内,在我局立案并已进入法律程序。然而,要彻底解决违法建筑问题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首先,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管理不到位,有些违法建筑难以处置。其次,一部分居民对拆除可能带来的影响存在疑虑。此外,权力有限、资源有限、人力不足也限制了我们的处置能力。

为了进一步推进违法建筑问题的解决,我们将加强违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提高监管水平。为了避免违法建筑问题再次出现,我们将完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同时,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确保决策过程中的公正和合理。并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违法建筑危害的认识,增强大家对配合拆除工作的意识。我们会加大处置力度。通过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加强执法力量等措施,确保违法建筑得到有效处置。同时,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与影响。解决违法建筑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努力。我们将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合作,在政府引导下形成多方共治格局。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好的解决违法建筑问题。

在未来发展中,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问题的治理工作,不断改进,为居民提供更美好、更宜居的生活环境。

               

 2024年8月9日